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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家人推上被告席,他没到庭

李凤新 梁桂芬
1998-08-07 来源:生活时报  我有话说

日前,宣武区法院审结了一常年依靠其父母抚养的职高学生状告其生父(王某)15年不给抚育费的案件,由于王某在接到法院传票后拒不到庭应诉,宣武区法院在听取了原告及祖父的单方诉称并审核了原告所在幼儿园、学校等单位出具的单据后依法对此案做出了缺席判决,责令被告王某给付其子原告自1982年2月至1997年8月的抚育费29709.7元。

那么,被告王某当初为什么未到庭应诉?他是否真像其父在法院诉称的那样家有数十万存款呢?带着上述问题,笔者采访了王某。笔者是在宣武区法院见到这位缺席被告的,只是全然看不出想象中的冷漠和无情,代之的是一副懊悔至极的神情,此刻,王某正跪在审判员面前哭诉着……这次王某已是第三次被家人推上被告席了,几个月前,他的母亲曾到丰台区法院起诉其赡养。经该院调解,以王某每月给其母50元赡养费审结,这次,其子则以王某拒付抚育费,使其无法正常地学习和生活为由再一次将其推上审判席,要求王某今后按月给付200元抚育费,据王某讲上次因自己不懂法加之身体不适,未能按法院通知到庭。但事实上他非但不像其父诉称的那样家存巨款而且其因患“腰椎间盘突出”已于去年下岗。现其所在单位每月只发给其200元生活费,其配偶每月工资仅549.5元,双方婚后生育的子女由于王某先前生有一子而不能享爱独生子女待遇。在此斯间,其也曾不定期地给付其子生活费,同时为二位老人购买礼品。法院上次判决的2万余元因其无偿付能力,执行庭每月执行500元,说到这里,王某哭出了声:“现在我每月都要靠借债过日子……”

“那你当初为什么不向法院讲明情况呢?”笔者疑惑地问。

“咳,一言难尽!”王某哭丧着脸,懊悔地说:“都怪我不懂法……现在什么都不说了。我同意法院上次的判决,只是希望这一次法院能考虑到我的实际情况,少判付一些,我今后一定遵守诉讼秩序,按法院通知准时到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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